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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的对象命名


    规范命名本身并不会对性能有任何影响,在这里我们单独来讲一讲,主要是因为这是一个不太被重视,但是对后期的数据库维护影响非常大的内容。就像编程语言各自的一些不成文的编码基本规范一样,虽然由于在最初使用时看不出太多的利益,因而被人认为是一种束缚,但是当每一个人在接手维护一段编写很不规范的代码时,估计大部分都会非常郁闷,甚至在心里暗骂当初的编写者。其实任何系统都一样,没有任何规范可循,完全一个天马行空的作风,只会给后人(甚至可能是自己)留下一个让人摸不着头脑的烂摊子,难以维护。

    对于数据库对象的命名规范其实可以很简单,而且业界也并不存在一个严格的统一规定,只需要在一个公司内足够统一基本就可以了。

    一般来说,应该注意以下一些方面:

    1、数据库和表应尽可能和所服务的业务模块名一致。
   
    这样,当DBA维护相关数据库对象时,新开发人员进行程序开发时,相关技术(或非技术)人员整理业务逻辑和数据关系时,都能非常容易地理解其中的关系。

    2、服务于同一子模块的一类表尽量以子模块名(或部分单词)为前缀或后缀。

    对同类功能的表增加前缀或后缀,也是让查看使用该表的各类人员能够很快地根据相关对象的名称就能联想到相应的功能,以及相关业务。不论是从维护角度,还是从使用角度来看度会带来非常大的便利性。

    3、表名应尽量包含与所存放数据相对应的单词。
   
    这对于新员工来说尤其重要,要想尽快的熟悉数据,尽快了解相关业务,快速地定位数据库中各表对应的数据意义是非常有帮助的。

    4、字段名称也尽量保持和实际数据相对应。
   
    这一点的意义各位读者朋友应该都非常清楚,每个表都会有很多的字段对应数据的各种不同属性,要搞清楚各自代表的含义,除了完整规范的说明文档之外,命名清晰合理的字段名也是一个有用的补充,而且更为直接。

    5、索引名称尽量包含所有的索引键字段名或缩写,且各字段名在索引名中的顺序应与索引键在索引中的索引顺序一致,并尽量包含一个类似于idx或ind的前缀或后缀,以表明其对象类型是索引,同时还可以包含该索引所属表的名称。
   
    这样做最大的好处在于DBA在维护过程中能够非常直接清晰地通过索引名称就能了解到该索引大部分的信息。

    6、约束等其他对象也应该尽可能包含所属表或其他对象的名称,以表明各自关系。

    上面列出的只是一个比较初略的规范建议,你可以根据你们的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命名规范,只要适用,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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